首頁 產品 報表 新聞 關於 規範與協議 GitHub 傳播媒體非常規章 額外衍生的非常態群圈固定傳播媒體報導規範。 這項協議的最後更新日期在 2020 年 09 月 05 日,你可以前往 GitHub 查看所有歷史版本。

傳播管制條例並不管制常態群圈,僅限於明確傳播功能的發布者。此條例並不限制你報導的內容應該傾向於哪一方,而是要求在撰寫一篇報導時所需遵守的撰寫守則。

你不該怎麼報導?

如果你的身份屬於明確傳播功能的發布者,那麼你所主導的報章內容就不得符合下列其中一項。

  • 以使用者發布內容做為報導主體。 報導的新聞主體不應該是某網站內的某個使用者、社團所發布的內容。

  • 報導內容來自類論壇或相關屬性之網站。 新聞或是報導的內容不應該來自於類似 PTT、Dcard 等類似論壇性質之網站。

  • 任何非保護當事人之手法以任何圖片遮蔽欲報導內容之主體。 任何被拍攝、播報的內容都不應該以特殊手法刻意遮蔽,除非是保護當事人或敏感性內容。

  • 標題應陳述內容而非含有隱晦之意。 避免任何引誘他人點入連結之手法,標題應正確陳述內容,而不是含糊不清。

  • 於標題中以自我觀點解讀、認知讀者感受。 不得以自我觀點、過度性稱呼來提及人或報導主體。

  • 以鮮明的手段,強調與原本相反的事情用以加強故事感受。 透過任何過度鮮明的相反手段加強讀者對報導內容之感受,避免受害者二度傷害。

  • 採用死者鮮明對比照片作為報導附件。 為避免引起家屬、朋友、同學、死者任何有關係者感傷,皆不得以與發生事實產生鮮明對比的照片做為報導附件。

  • 標題或內容具有挑釁字眼。 文章的標題或者內容都不應嘲諷、譏弄受害者、加害者。

  • 引用網友、非公眾人物之言論。 不得報導網友反應、引用非具公信力之第三方言論,以避免先入為主或立場過於偏頗。

  • 使用懷疑語句撰寫內容。 內容應表述明確的事實,而非經由揣測出來的結果。

  • 斷章取義以衍生新意。 無論其內容是否為報導事實,皆不得斷章取義來造成讀者混淆並衍生新意。

  • 片段循環兩次以上。 避免濫竽充數的情況,任何附件片段都不應重複放送指定片段達兩次以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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